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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10/25 来源:本站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
我院就以下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干眼治疗仪 |
1 |
台 |
3.4 |
≥原厂质保3年 |
二、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若投标产品属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所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装订在附件三后面);
2.若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备案凭证复印件,装订在附件三后面)。
(三)招标文件递交
1、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招标文件密封后交至重庆市中医骨科医院医学装备科(重庆市渝中区富华路19号B栋负4楼车库口)。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中医骨科医院医学装备科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0月30日下午16:00前
详见附件:干眼治疗仪(第二次) 0030.docx